| 上一篇主題 :: 下一篇主題 |
| 發表人 |
內容 |
montell
註冊時間: 2006-11-02 文章: 1935
|
發表於: 2010/05/08 18:30:47 文章主題: 1993/03/23 崔健採訪錄 |
|
|
採自《搖滾夢尋》一書,作者:雪季
1993年7月1日出版
中國電影出版社
(1993年3月23日)
崔健採訪錄
(1993年3月23日)
作者:你為什麼說搖滾樂是最嚴肅的音樂?你對自己提出的「自信、自由、自然」是否有更具體的解釋?
崔健:因為搖滾樂具有社會責任感。首先,以它這種形式的產生來說,搖滾樂就是作為社會傳統意識的對立面而誕生的。它並不是一種可以給社會帶來皆大歡喜的藝術形式。其次,每個社會都有每個社會的問題,搖滾樂就是應該去尖銳地批評這些社會問題;搖滾樂只不過區別於其他批評形式,它是以音樂的形式表現人們心中對一些社會問題的不滿。
所謂自信,就是強調個性,而不是讓人們去丟掉自己;人們不應該去崇拜別人,而應該相信自己。它帶有個性解放的含義。
所謂自然,就是不勉強。它不是渲染出來的東西,也不是用文字大肆宣揚出來的東西。搖滾樂目前在中國就不太自然,它很大成份是被渲染出來的。中國到現在連一個搖滾俱樂部都沒有;人們都是在談,在用文字「炒」。中國真正的搖滾樂隊沒有那麼多。很多人認為搖滾是西方的東西,玩搖滾,成了一種時髦。很多搞文字的人寫了不少東西,可是他們從來沒有聽過搖滾樂。寫《崔健現象——搖滾樂誘惑之謎》的兩個人就根本不懂搖滾樂。這就說明了搖滾現象在中國是不自然的,文字已經超越了音樂本身。作為音樂評論,它是不能超越音樂創作的。「自然」還有另外一層含義,比如是該怎麼樣就怎麼樣,而不應該拘泥於固定的形式。
我所說的「自由」,就是人們對待生活的一種態度。從這種生活態度出發,人們是否感到可以自由地選擇。因為人類是在不斷地向社會要求更多的自由。
但是自由往往反映在選擇的問題上,當我們的選擇多起來的時候,人們常常發現自己並不自由。所以我強調自由是人們對待生活的一種態度。
作者:60年代的西方認為搖滾樂帶有集體宗教的性質,而你認為在中國它是否會有這種性質?
崔健:現在很多人採取這種形式把中國搖滾樂和西方搖滾樂加以對比,這是我特別不贊成的一種方式。中國的搖滾樂從音樂形式上是受西方的影響;但是從內容來說,我認為是不應該受影響的。甚至我覺得沒有必要去想這些事。現在中國搖滾樂這種不自然的狀況,往往是聽說國外什麼樣,然後我們就學成什麼樣。其實中國搖滾樂應該針對自己的社會問題。很簡單的一點,在國外,搖滾樂是破壞法律的;而在中國,應該是建立法律的,因為兩種社會背景不同。
在西方的法律是被一些所謂專制的人、所謂有學問的人長期把持著,這對社會的發展有合理的一面。但是他們這種強有力的制度,給很多人帶來一種精神上的壓抑,人們往往不能感到真正的自由。他們一些人吸毒,那是他們不想同跟隨那個社會潮流的人們一樣地生活。他們不想穿西裝,掙大錢,開好車,他們認為這不是真正的人的生活。他們覺得真正的生活是一種歌唱性的,所以他們吸毒,讓自己找到那種放鬆的狀態。這種觀念只是我個人的理解,我只代表我個人。
然而在中國則是另一種情況。這個社會本身已是很懈的,所以我們要樹立一種向上的東西。為這個而努力,這正是需要我們現在做的事。
但是,我所說的西方搖滾樂破壞法律,其實只是意識上的,而不是簡單的行為上的。在西方人們總是說搖滾樂就是跟法律挑戰,搖滾樂總是輸;因為搖滾樂從行為上不能違犯法律,它只能從意識上去讓人們想法律之後的東西。換句話說,如果我沒有給任何人帶來傷害,那麼我破壞法律的意識是不是可以讓人們去思考。但是西方有西方的背景和具體情況,我們不能硬搬到中國來。
假如你在中國破壞法律,那麼你破壞的是什麼法律?法律在中國本身還有待建立和健全,然而這個國家現在就需要法律的控制。如果有一天,我們發現法律被一些財團控制,那我們還會站在另外一個角度去批評法律。搖滾樂總是在批評社會中令人不滿的東西,它對社會來說是一種平衡。只是順著潮流走的音樂本質上就不是搖滾樂,而是流行音樂。
作者:你怎樣理解搖滾樂與政治的關係?
崔健:政治的實質就是政府和政治集團對一個國家的控制,控制它經濟發展的方向和節奏。人類現在還沒有進化到可以自我控制的階段,如果沒有這種控制,人類就會自相殘殺。每一個國家都應該把工業發展起來,把經濟發展起來,把民族的威望發展起來,這是政治家要去做的事。至於一些人類自身的思想問題,則需要思想家和藝術家來完成。其中藝術家承擔著表現思想的責任。在表現思想的過程中,藝術家和政治之間存在著一定的矛盾,但決不是你死我活的。藝術家出於自身的責任,他有權批評社會存在的問題。而我則是通過搖滾樂來完成這種責任。
作者:你認為趙健偉的書裏對搖滾的理解是低層次的,你根據什麼這樣說呢?
崔健:我可以這麼說,在開庭之前,我不想做任何新聞性的渲染,所以我也不希望你這篇文章產生這種效果。如果那樣,是一種對法律的不負責任。我可以回答你這個問題,但是我希望在開庭後或判決後再發表這些東西。
作者:我採訪過趙健偉,他很希望你能把觀點說出來。
崔健:我覺得說明觀點沒必要通過新聞。我對自己說的話應該負責任,我不想通過新聞給他帶來任何的傷害。
首先,人們沒有真正瞭解搖滾樂的時候,用文字的東西去評論搖滾樂,這對搖滾樂來說,本身就是一種損害。我們應該先給人聽音樂,然後把音樂俱樂部這種形式建立多一點。Beatles時代有多少個俱樂部,中國有嗎?但是中國卻有那麼多人在用文字談論搖滾樂。
對於評論者來說,我沒有剝奪他任何評論的權利。如果不是這場官司,在某些問題上我會同意他的觀點。非常誠實地講,假如沒有其他一些原因,對這本書我沒有必要發表任何評論,因為我的音樂是公眾的。但是我對他的書發表評論也是我的權利。
搖滾樂首先是個音樂現象,所以不管怎樣它本身是音樂。用文字的東西說得過於具體,那只能代表你上人的理解。趙健偉自己是搞理論出身的,他弄的那一套東西,完全是按照西方那種美學觀念,而且愛過一定的宗教影響。因為西方的文化就是受宗教影響的,無論它的現代音樂、古典音樂,還是繪畫等等,都起源於宗教和宮廷。我們中國沒有這種文化背景。我自己甚至沒有研究過Beatles、BobrDylan的歌詞,我只是喜歡聽他們的音樂,他們的東西都是通過音樂傳達給我的。所以你沒有權利把我硬安成一個西方搖滾樂在中國的影子。這有損我的形象,也有損我們中國人的形象。我們中國的文化為什麼一定要Copy別人的或是學別人的東西?我們的東西是我們自己的,你應該分析的是我們自己真正的社會背景。雖然他有些東西寫的是對的,但是他總是和政治牽連。而我覺得政治太簡單,反抗政治也太簡單。因為一旦給你機會去反政治,你會發現反完了什麼回味也沒有。其實有更深的東西需要去分析,如中國文化對政治的承受力、交流的障礙以及中國人的面子等一系列問題。從這些問題一個個入手,你寫東西才能帶來一些文化上的變更。
如果單純說搖滾樂帶有一種民主的、反傳統的觀念,這都是一些表面形式。你可以問幾個年輕人,他們知道自己的傳統是什麼嗎?我自己就不知道我的傳統是什麼。我是反傳統的?我反什麼傳統?誰能說清楚我反的是什麼傳統?趙健偉也沒有說清楚我反的是什麼傳統,他只是說我反傳統。為什麼?因為西方搖滾樂是反傳統的。我的音樂沒有明確反傳統,我還不知道它是不是反傳統的。所以,我的音樂不是可以用反傳統來概括的。
我覺得我的音樂非常簡單,它是反對一切讓人們丟失了自己的東西。它可能是錢,可能是傳統觀念,可能是法律,可能是宗教,可能是政治,甚至可能是讚揚,是恭維,是個人崇拜,等等,總之是一切讓我丟失我自己的東西。我不喜歡的東西,我就會反對。尼采的話:上帝已經死了。那麼人就該站起來。有一天我可能會反對任何東西,可能會反對機會,因為人們看重機會;可能會反對毒品,因為有些人吸毒;可能會反對知識,因為有些人自命高深。也許我要的是什麼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我要反對什麼。這就是搖滾樂,是我理解的搖滾樂。
所以我看出了這本書中的虛偽,我就反對它。它的恭維也是假的,我就反對這種恭維。我不在乎他書裏誇我有多少。一鍋蘿蔔湯,你想賣這湯,但是最後你把這鍋湯裏放了兩粒耗子屎,這鍋湯不可能還會有價值。虛偽就是虛偽,我反對的就是這種東西。也許他自己不知道,不知道我也要反對。反對的也是無知、愚昧。但是我為了什麼?為了讓我自己舒服,為了我還是我。
打這個官司也許對趙健偉有好處,很多朋友說我在幫他提高知名度。但是無所謂。我給他一定的機會說話,這對搖滾樂有好處;也是擴大一些影響,澄清一些認識。我從來沒有對他進行過任何個人攻擊,可是他通過新聞界,在很多報紙上發表了對我個人的懷疑和個人攻擊。不過,也許他沒有說,也許是新聞記者故意挑這個關係。所以我希望你寫完了這個東西給我看一下,因為我不希望出現違背我本意的話。這樣做對雙方才負責任。
再一點,我想通過這場官司讓人們重視自己的權利。你寫我的東西,沒有通過我,就是侵犯我的權利。什麼是朋友?朋友最起碼是處處尊重。你要是我的朋友,怎麼連地址都不給我?寫完東西也不告訴我?他卻跟別人說是我的朋友。
在經濟的問題上,我從來沒有虧待過他;而且我認為我沒有虧待過任何人。他在書裏把我寫成那樣一個人,如果我真是那樣一個人,也無所謂。可是我自己認為我不是那樣一個人。只是為了我自己,我否定這本書。這本書寫的不是我,也不是我的朋友寫的。我會努力打贏這場官司。如果最後我打輸了,人們也會知道,這本書不是我喜歡的,不是我要說出來的話。
我沒有說趙健偉你自己應該怎麼樣。我從來沒有攻擊過他個人,我不想掉進這種圈子裏。但他在報紙上有一引起話,我不知道是他自己說的,還是新聞記者用的,很刺激人,刺激我出來說話。看完之後,我當時有點激動,但是過後一想,這根本不是我想要的。我不想傷害他,我只想在社會上澄清一些影響。如果他不傷害我,我肯定不會採取行動,我所採取的行動不過是一種自衛。
通過這件事,我也想了很多。這對我來說,也是一個很好的推動。它讓我思考:什麼是我真正想要的?搖滾樂真正的東西是什麼?搖滾樂不是你去評選,不是讓你去拿第一名,不是讓人去賣錢,也不是讓人宣傳出來。搖滾樂真正的價值是在於反抗。反抗什麼東西?反抗的不是一個傳統,傳統是沒有多少東西可反抗的。你別把傳統看得太重要,而且傳統中有很多東西是好的。搖滾樂要反抗的是一切讓你丟失你自己的東西。如果它是傳統,你就反抗它:如果它是未來,你也一樣去反抗它,在這種反抗的過程中,你就會體驗到我所說的「自信」。
作者:《崔健現象》中提到你認為搖滾樂與「代溝」有關,現在你是否還有這種想法?
崔健:這都是那兩個不懂搖滾樂的人寫的。談話時,我只是隨便提到了「代溝」。其實我從來沒有強調過「代溝」的問題。這就是新聞界「炒搖滾樂」造成的。而且《崔健現象》那本書徹頭徹尾就是為了商業。他們根本不展搖滾樂,我沒有追究他們的責任,是因為我已經過了起訴期,如果現在有機會,我會表明那本書我討厭,因為他們用欺騙的手段騙走了我們很多人的照片和我自己的很多材料,他們答應用之前給我們看,後來要電話找都找不著。我和趙健偉打這個官司,也是想刹住這個閘;刹住人們巧用各種名義達到個人賺錢的目的的作法。個人傳記在任何一人法律健全的國家裏,都必須經過他本人同意;如果他本人死了,也必須經過他的家屬;而且出版社應該有他們的簽字。
作者:你跟一個朋友提過,在適當的時候要砸碎自己的偶像,這個總是我是怎麼想的?
崔健:我現在就是在這麼做。我太討厭這個了。前兩天,我在石家莊演出,差點兒和歌迷打架。就因為歌迷不讓我像我自己一樣地生活。一個女歌迷哭著指責我說:「你應該簽字,你怎麼那麼不夠意思?」好像他們喜歡我已經成了他們自己的一種代價,我必須還給他們。如果我給他們簽了字,他們馬上就有可能虛假地恭維我;如果我不給他們簽字,他們馬上就可能跟我翻臉。我只想提醒歌迷:在虛假的恭維和翻臉之間還有沒有另外一種選擇?我是不是一個人?我是不是有時候會不想給你簽字?假如我不高興,我可不可以發脾氣?你認為我不夠意思,你可以走。我的音樂是公眾的、社會的、公開的;但是我的生活是我自己的。我有權利保護我自己的生活,沒有必要讓別人來干涉我。 這種偶像的東西太討厭了。這是搖滾樂的一種副作用。而且是一種病。可以說,偶像型的搖滾樂本身就是一種病態。它讓人們變得不認識你,變得不真實,把你看懵了。而你自己想真實也不可能,他們不喜歡你跟他們一樣。其實這是一種自卑的再現,他們只想把你看成偶像。如果人自己不能尊重自己,就更沒有人能尊重你。
我現在發現許多歌迷看著我的眼神都是一樣的,他們在尋求找到一些東西。我希望真正的歌迷只說:「崔健,你是好樣的!繼續幹!」或是:「崔健,你好!」完了!這就是最舒服的。沒必要簽字,簽字浪費我多少時間,而且沒有什麼用。我也讓別人簽過字,可是現在一個都找不到了。
作者:去年年底你的專場音樂會很成功,但是你是否發現觀眾的心態有所變化?
崔健:因為觀眾的層次發生了變化,站先,觀眾席少,而且票價貴,觀眾相對來說雅皮多一些。所謂雅皮,也就是收入較高的公司裏的人。更多的人不能承受這種高檔次座,相對來說學生少一些。這種變化、這種反應我根本不在乎,因為我沒有展示太多的新作品。而且我想我的新作品他們未必能喜歡。目前我正在排練新作。去年年底這種反應我覺得真的沒有關係。我沒必要看觀眾那麼瘋狂。人們可以聽出來,我的音樂相對來說已經比過去要完善得多了,細節的排練也比較多,這是我所關心的事。
作者:你不斷改變以前作品的配器是出於什麼考慮?
崔健:我對以前的作品有一種責任感。很多歌如果沒有新的配器,我都沒有感受再唱了。
但是我的演出從北京來說,是露面的時間長,而演出的機會少,北京有許多歌迷沒有看過我的演出,所以我仍然把北京當成是個新地方。目前包括北京在內,我去過22個地方演出,但是還有另外22個地方我不有去過。我非常想把《新長征路上的搖滾》這一套作品演遍全中國,但是現在時間不夠,如果能夠一個城市接一個城市地演,幾個月就能演完。可是文化市場的開放還存在一定的障礙,很多人都沒看過我的演出,所以我覺得我有責任把這套作品在各個城市演完,讓這第一批作品影響更多的人。許多老歌迷批評我的演唱會沒有多少新作品,我說下次遇到這種情況你們別搶這個票,有很多人想來卻買不著票。其實在演唱會前我已經把曲目都寫出來了。在這樣長的演出過程中,我已經深深感到累了;每次都唱一樣的東西也煩了,而且感覺都變化了。我現在作的音樂和先前所作的音樂是完全不一樣的,所以改變配器也是對自己的一種滿足。
作者:這次去德國有什麼感受?
崔健:這次在德國給我的感受比較多,為此我寫了一首歌。但是現在我不太願意說那些感受,因為還是比較亂的。
作者:對今後搖滾樂的發展你有什麼看法?
崔健:我覺得現在有很多人搞搖滾樂評選,搞大肆宣傳,真太討厭了。很多事是臺灣人搞的,他們花了很多的錢做磁帶,按臺灣的方式來渲染,讓人不舒服。雖然「唐朝」、「黑豹」的音樂是好的,但是這種方式反而毀壞了他們。他們這樣不可能找到真正的歌迷,他們沒有讓大陸人從自然中自己去發現他們。搖滾樂過去的形象是什麼?一個人站著,但是頭被壓著,或是腰被壓著;現在搖滾樂開放了,頭抬起來,腰也直了,可是這時候腳卻離地了,因為主人給架起來了。離開了這塊土地就不可能看到真正的問題。我覺得搖滾樂應該像站樁一樣,踏踏實實地站在這塊土地上,然後去反抗你不喜歡的東西,這才是正常的。
中國搖滾樂中真正的商業還沒有,還不存在搖滾樂商業;都是走穴性的東西,或是哥們義氣的東西。我能看到很多特別傳統的東西,其中有些是好的,比如哥們兒之間的關係。但是當人們在乎錢,而又表現出不在乎錢的時候,問題就出來了。這說明沒有正常的商業手段。我現在發現我自己的名聲是不好的,所有人批評我都是因為錢。我爭取錢是因為我對一種新的音樂制度感興趣,這個制度必然會對後代有所影響。他們光說:「哥們兒嘛,你應該多給我點兒錢。」但是他們根本就不想你拿這個錢做什麼用。其實我們都是有合約的,先小人後君子,那些沒有合約的事情出了問題後是由我個人承擔。我以前是不在乎錢的。不在乎錢的結果就是你承擔責任,精疲力盡,而且土崩瓦解。
現在我必須承擔兩個身份,一個就是音樂創作者,一個就是老闆。這是我的權利,我義不容辭,不能放棄。我必須建立這個制度,不可能讓別人去做。因為我們的環境沒有說讓你駢 建立一個經紀的體系,成立一個經紀人公司為你服務;而且沒有人比你懂得更多。
作者:你對搖滾圈怎麼看?
崔健:搖滾樂本身不應該成為圈子,也就是從創作者角度、從藝術家角度是不應該成為圈子的。如果搖滾成為圈子是個悲劇。每個樂隊和每個樂隊之間應該是矛盾的;而每個樂隊應該和社會形成一個圈子。這是真正的搖滾樂。就跟記者本身不應該成為圈子一樣;如果有圈子,就是是新聞自由了。每個新聞記者都應該有自己的社會圈。而且人們更不要以一上圈子的觀點來代表社會,充其量你的觀點只能代表一個圈子,而不可能代表全社會。搖滾樂也一樣,你不可能代表所有的人,也不可能所有的人都喜歡你。如果那樣,是一種恐怖。所以搖滾樂的團體也不應該成為一個圈子。這個圈子頂多是形式上的圈子、經濟上的圈子。如果是個意識上的圈子,那的確太恐怖了。那將沒有個性。搖滾樂隊之間就是應該互相討厭,從心裏的瓜就應該是:我們的音樂就是比他們的音樂好。因為音樂必須是個性化的,必須是純潔的。但是有一點,這種競爭不是要採用行動上的詆毀別人。
很多人表示不喜歡這個圈子,甚至說,我不是這個圈子裏的,但是他們心裏卻認為自己生活在這個圈子裏。如果公允一點講,這是一個圈子,是一個形式上的圈子。但是這個圈子中的每個創作者都應該有自己的社會圈子。你是吸煙的,你就跟吸煙的一個圈子;你是工作狂,你就跟工作狂一個圈子。誰都沒錯,誰都不是百分之百的對。只是這些人不應該成為意識上的圈子,因為所謂的圈子主是團結,可是這種團結本身就是虛偽的東西。每個創作者就是應該競爭,就是應該認為我的音樂最好。
這個圈子虛偽、懶惰、貪婪、享受、爭名奪利,但是從來不創造矛盾,這就是音樂的變質。搖滾樂沒有矛盾就不是搖滾樂,它應該永遠找自己的麻煩。 |
|
| 回頂端 |
|
 |
|
|
 |
montell
註冊時間: 2006-11-02 文章: 1935
|
發表於: 2010/05/08 19:28:14 文章主題: |
|
|
最近從對岸網站上買到了這本17年前的舊書《搖滾夢尋──中國搖滾樂實錄》,是以訪談的方式集結而成,內容上相當豐富,若有心了解早期的中國搖滾,這本書是很值得收藏的。作者在序裡有段話是這麼說的:
我希望這本《實錄》可以成為將來寫中國搖滾史的第一本資料,希望它可以對中國搖滾樂聽眾的形成起到一定的作用,還希望過一段時間,樂隊他們看到自己的這面鏡子感到尷尬或是不舒服,那時中國搖滾樂一定已經到達了一個更高的層次了。
我很看重作者的這個出發點,看過書後,也認為他的這本書達到了他想要達到的目標。 |
|
| 回頂端 |
|
 |
montell
註冊時間: 2006-11-02 文章: 1935
|
|
| 回頂端 |
|
 |
|